市质检站对工业园区中小型企业孵化基地项目(二期)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阶段性验收

发布日期:2020-06-20 11:29:32

 6月19日,平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与平凉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对孵化基地项目(二期)进行了阶段性验收(1号、2号厂房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和1号、2号、3号、4号、7号、10号、11号厂房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分项工程),园区建设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地勘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陪同参加。

市质检站对工业园区中小型企业孵化基地项目(二期)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阶段性验收(图1)

 检查组主要对孵化基地项目(二期)1号、2号厂房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和1号、2号、3号、4号、7号、10号、11号厂房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施工现场安全等进行检查,经检查孵化基地项目(二期)分部分项建设工程已完成,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且已达到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标准。

(信息来源:项目办)